2006年9月18日至22日,由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人事教育司副司长王建军率领,办公厅、民间组织管理局、优抚安置局、救灾救济司、最低生活保障司、社区建设和基层政权司、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司、人事教育司、财务和机关事务司、外事司、收养中心、民管院、社工协会等单位共14人组成的考察团,就社会工作专业化、职业化问题,对香港社会工作行政机关、行业团体、社工机构、社工教育机构等进行了全面考察。现将考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香港社会工作职业化、专业化的过程
1、香港社会福利服务发展的过程
香港社会工作是从社会慈善、社会救济发展起来的。1946年香港难民福利会成立,开始从事难民社会福利服务。1947年香港华民政务司署设立社会局(现香港社会福利署的前身),负责香港的贫困救灾事务。同时香港许多宗教团体、志愿者团体和其他社会团体在社会局和社会工作人员协会的推动和协调下,开展了多方面的社会福利服务,但是这种服务在早期主要还是救济性的。1958年香港地方政府建立了社会福利署。社会福利署除了继续负责救灾和济贫工作以外,还开始承担保护妇女、儿童,调解家庭和邻里纠纷,为残疾人提供社会救助等工作,进一步拓展了香港社会福利服务的领域。60年代中后期,随着香港社会和经济的转型,社会生活中出现了许多新的矛盾和问题,贫富分化扩大、犯罪现象增多、住房问题紧张、家庭和青少年教育问题等日显突出。针对香港当时的社会状况,港英政府发表了第一份《香港社会福利工作之目标与政策》的社会福利白皮书,白皮书确定了香港社会福利工作的发展方向和政策目标。进入70年代,香港经济的繁荣为加快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和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创造了条件。1973年港英政府发表了第二个社会福利白皮书,提出了老年社会工作、康复社会工作和青少年社会工作的目标及实施方针,推动了老人、残疾人、青年等多元化专业社会工作的发展。1979年港英政府的第三个社会福利白皮书发表,名为《进入八十年代的社会福利白皮书》,白皮书制定了跨越80年代的社会福利服务发展规划,通过三份白皮书等一系列政策,香港的社会福利服务和管理更加贴近了社区,贴近了社会需求。进入90年代后,香港社会福利界进一步提出“发展全面照顾,提供优质服务”的社会福利理念。1991年港英政府发表了《跨越九十年代香港社会福利白皮书》,制定了90年代香港社会福利服务的发展规划。进入2000年以后,鉴于香港回归后的社会形势和经济发展状况,社会福利署对民间社工机构资助政策采取了“整笔拨付”制度,即对于招标的社会服务项目的应标单位,不再就其具体从业人员情况进行区别性对待,只是根据服务量核定资助金额。
2、香港社会工作专业化、职业化发展的过程
随着香港社会服务由社会救济逐步转向社会福利服务,从事社会服务的人员也逐步从慈善志愿走向了专业化。早在1947年,香港就成立了“社会工作人员协会”,这是一个专业社会工作者组织,它的成立促进了香港社会工作的发展。从1950年开始,香港大学首次了开办一年制的社会工作文凭课程和两年制的社会工作证书课程,开始为香港培养本地的专业社会工作者,但是每年毕业生的总量不多。1958年社会福利署成立,主要使用未受社工训练的福利助理员提供服务。
六十年代是香港社会工作起步的年代。1960年,港英政府请英国社会工作学者杨哈士宾博士赴港考察,考察后发表了香港社会工作训练报告书,报告书建议,为了适应香港社会工作进一步发展的需要,香港应成立社会工作训练咨询委员会(即现在的社会工作训练及人力发展咨询委员会的前身),以推广及统筹各层次的社会工作,加强对未受社工训练的员工的在职培训。1961年,港英政府设立社会工作训练基金,用于社会工作专业人员的培训。1962年,成立了社会工作训练咨询委员会,专门负责社会工作人员训练的政策设计和专业协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