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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副部长李立国在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度新闻发布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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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度的意义和总体思路

     

各位来宾,记者朋友们: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度的正式建立,这是我国社会工作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对于进一步发挥社会工作的专业优势,实施社会政策、化解社会矛盾、解决社会问题、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推进和谐社会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第一,建立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度是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体制的重要举措。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建设和谐社会,需要各方参与、多方努力,建立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度具有重要作用。在社会服务领域引入专业社会工作者,可以创新社会服务方式,增强社会服务的专业性,提高社会服务的质量和效果;可以拓宽社会服务范围,创造大量社会工作就业岗位,缓解就业压力;可以发挥社会工作平等、尊重、民主、诚信、助人自助的专业价值理念,协调社会关系、增进社会功能、促进公平正义、营造诚信友爱的社会氛围;可以通过社会工作者的专业服务,落实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慈善等方面的社会政策,建立健全我国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可以充分发挥社会工作人性化服务、柔性化管理、社会化运作的优势,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新格局。

    第二,建立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度是解决社会问题、维护社会稳定的内在要求。保持和维护社会稳定,是深化改革和加快发展的前提。没有稳定,就失去了开展其他工作的基础。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和完善过程中,人们的利益关系多元化、生活方式多样化的特征日趋明显,人们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差异性明显增强,社会问题比以前更频繁、更复杂。解决好这些新的更为复杂的社会问题,需要有新的思路、新的方法。各国的实践证明,专业的社会工作是预防和解决社会问题、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制度,是现代社会的安全阀。通过建立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度,发展社会工作,创新解决社会问题的方式,能够满足不同层次人群的需要,增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

    第三,建立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度是密切党和人民群众联系的桥梁和纽带。胡锦涛总书记在“七一”讲话中明确指出,民心向背,是检验一个政党是否具有先进性的试金石。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我们党始终保持先进性的法宝。专业社会工作是加强社会建设、解决社会问题、提升人民福利、促进社会公平进步的重要制度安排。建立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度,能够充分发挥社会工作者在基层一线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愿望、关心群众疾苦、反映群众诉求的专业优势,把党的政策用科学知识和方法送到群众中,成为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的生力军,有利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党在群众中的亲和力和凝聚力,有利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夯实党的执政基础。

    第四,建立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度是加强社会工作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在发达国家社会工作已有上百年历史,社会工作者具有很高的职业威望和社会地位。社会工作者遵循“助人自助”的专业价值理念,应用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方法,帮助个人、家庭、群体和社区,化解社会矛盾,解决社会问题,恢复和发展社会功能,被誉为“社会工程师”。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工作理论研究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果,社会工作教育也达到了一定规模,但始终没有从制度层面建立起社会工作职业。这种状况,一方面,限制了社会服务水平的提高;另一方面,降低了实际社会工作者的职业价值追求,使大量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因缺少明确的社会工作岗位和职业发展机会而没有从事社会工作,造成专业人才的浪费。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度建立后,国家明确将其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进行统一管理,将从制度上确立社会工作者的职业地位,提高社会工作者的整体素质和专业水平,加强社会工作者队伍的能力建设。

    总之,建立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度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新社会管理体制,维护社会稳定,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以及加强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同时,也应该看到,建立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度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认真研究,精心筹划,周密部署,扎实推进。今后一段时间,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度建设的总体思路,就是要明确一个目标,抓好两个配套,协调三方面关系,采取四项措施。

    一是明确一个目标,即在全国推行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度。《暂行规定》和《实施办法》的公布施行,不仅是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转变政府职能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也是扩大社会参与、规范社会服务,建立专职社会工作者队伍的重大举措,更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具体体现。民政部已将推进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制度建设作为今后的一项重大任务来抓。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强领导,认真学习,提高认识,广泛宣传,从和谐社会建设和民政事业发展的高度,切实把这项制度建设抓紧抓好,落到实处。

    二是抓好两个配套。第一,抓紧开发社会工作岗位。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专业教育、从业岗位三位一体,共同构成了专业社会工作的制度框架。因此,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度建立后,最关键的工作就是要尽快明确社会服务机构内社会工作岗位的设置原则、岗位级别、工作标准和职责要求,搞好社会工作岗位开发;要根据国家关于事业单位改革的新要求,按照分类登记、以岗定责、岗位与薪酬挂钩原则和整体规划、逐步推进的原则,首先做好民政系统内社会服务类事业单位的改革;要让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人员了解可以在什么样的机构和岗位就业,可以享受什么样的职业待遇,获得什么样的职业发展,从而有力提高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度的吸引力,进一步推动社会工作职业化发展。第二,全面启动社会工作专业教育培训。加强社会工作专业教育培训是做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的前提和基础。在推进社会工作职业化制度建设的同时,要充分利用高等院校、培训机构等教育培训资源,加大对现有社会工作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更新专业知识,提升专业水平,提高服务能力。要按照国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有关规定,强化对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证书人员的继续教育。同时,鼓励高校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参加职业水平考试,加入到社会工作者队伍中来,从而调整现有社会工作者队伍的年龄、知识结构,打造一支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强、专业水准高、服务质量好的社会工作者队伍。

    三是协调好三方面关系。第一,协调好民政部门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关系。人事部、民政部共同负责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度的组织实施工作。社会工作除了涉及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慈善、残障康复、优抚安置等服务领域外,还涉及妇女和家庭、儿童和青少年、医疗卫生、司法矫治等社会工作领域。因此,我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度的组织实施,需要有关部门共同努力。我们将在人事部的大力支持下,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度的推广应用和组织实施。第二,协调好上下政策的关系。在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度推出之前,上海等地已经进行了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制度建设的探索,为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工作职业化制度做出了积极贡献。在推行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度过程中,要搞好制度衔接,保证平稳过渡。第三,协调好政府与相关民间组织的关系。建立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度,不仅需要政府的积极推动,也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广泛参与,民间组织的作用不可或缺。要根据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定位,进一步理顺政府和民间组织的关系,充分发挥民间组织的作用。

    四是采取四项措施。第一,广泛宣传。要以这次新闻发布会为契机,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的形式,利用广播、电视、杂志、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这项制度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具体措施,提高这项制度的社会知晓度和认同度,为进一步推进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评价制度建设打下良好的社会基础。第二,组建机构。按照《实施办法》要求,抓紧组建“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办公室”和“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专家委员会”,积极开展有关工作,为推行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评价制度提供组织保障。第三,组织考试。尽快启动社会工作者考试大纲、考试试题库和培训教材建设工作,争取在明年下半年实施首批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第四,推动立法。在社会工作成熟的国家及地区,均有完备的社会工作法律制度体系。从长远看,我国专业社会工作要得到长足发展,必须加快社会工作立法进程,通过法律确立社会工作者的专业地位,维护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

    我的介绍就到这里,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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