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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副部长李立国在全国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评价专家委员会成立大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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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专家委员、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专家委员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全体会议。首先,我代表民政部向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专家委员会的各位专家表示祝贺!向长期以来支持民政事业发展,关心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专家学者和社工实务界人士,表示诚挚的问候和衷心的感谢!

    下面,我就专家委员会的组成、职责和工作要求,与大家做些沟通。

一、关于专家委员会的组成

    组建专家委员会是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工作的一件大事。根据民政部、人事部《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规定,我们在深入了解、广泛协商的基础上,坚持专业优先、程序公开、构成合理原则,组建了由1位主任委员、3位常务副主任委员、3位副主任委员、30位委员、2位顾问构成的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专家委员会。

    专家委员会成员的遴选经历了三个步骤:第一是相关部门和单位推荐。第二是征求意见,初步确定人选构成。第三是民政部党组研究确定。遵循了三条原则。一是要学高为师,知识渊博。社会工作专业性强,涉及的知识领域广,运用的方法理论多,专家委员会在结构上以学者教授为主。专家委员会现有教授、研究员15人,副教授、副研究员15人。二是要身正为范,热心实务。社会工作从事专业社会服务,需要有适应我国社会工作需求的实务型专家。专家委员会有来自民政、卫生医疗、工青妇等社会工作教学、研究和管理领域的十几位同志,大家丰富的社会工作服务和管理经验有益于社会工作发展的中国特色和专业化、职业化。三是要视野开阔,泰而不骄。我国的社会工作起步较晚,职业化、专业化发展任务很重,尽快建立中国特色的社会工作理论和实践体系,迫切需要一批眼光开阔、谦逊朴实的专家推动。在座的各位专家,包括香港的5位专家,以及我们聘请的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原司长刘宝英和民政部原党组成员、办公厅主任杨建昌两位顾问都是这方面的代表。此外,还考虑到了地域的平衡性和代表性,除北京、香港外,专家委员会还有来自天津、上海、江苏、福建、山东、湖北、湖南、广东和云南等地的专家。

    各位专家、同志们,从今天起,就要由大家正式组成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专家委员会了。专家委员会的成立是件大事,意味着我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工作从此有了权威性指导机构,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考试有了重要的学术支持,社会工作教育培训有了雄厚的师资依托,社会工作人才评价制度获得了有力的智力支撑,也标志着我国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又向前迈进了一步,这对我国社会工作发展和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至关重要,必将产生深远影响。

二、关于专家委员会的职责

    作为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的专业咨询机构,专家委员会负责编写考试大纲、培训教材,指导建立考试题库,指导命题和阅卷工作,提出考试合格标准,完成民政部交办的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其他工作。这些工作大多要在明年下半年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前完成,可以说,专家委员会当前任务繁重,在这项事业发展中责任重大、使命神圣。

    早在今年7月,社工职业水平评价制度刚刚出台时,在座的一些专家学者就已投入到了紧张的社工职业水平考试大纲的编写工作之中。经过大家十余次讨论修改,才形成了今天大家要讨论的社工考试大纲稿。考试大纲的编写,充分体现出专家们对我国社会工作发展的执著追求和无私奉献精神,充分展现出专家们严谨的专业素养和高深的学术造诣。继往开来,今后还需要专家们进一步履行好专家委员会的各项职责,以更饱满的热情投入到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的相关工作中来,为这项人才制度的完善和实施不断作出新的贡献。

    各位专家、同志们,随着中央做出“建立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决定,随着全国民政系统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推进,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专家委员会不仅要成为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工作的具体承担者,还要成为民政部贯彻落实中央建设宏大社会工作人才队伍要求的重要依靠力量。昨天,在全国民政系统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大会开幕式上,李学举部长就民政系统下一步工作做了重要讲话,要求我们认真贯彻中央要求,根据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和民政事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开拓创新,统筹规划,扎实工作,充分发挥民政在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中的职能作用。因此,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专家委员会的工作,除了完成好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有关工作外,还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根据中央关于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战略要求,紧紧围绕建设宏大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目标,积极参与社会工作职业培训,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提出切实可行的政策建议,切实发挥专家委员会的职能作用。民政部也将积极支持专家委员会的工作,努力创造工作条件,为大家履行职责提供更多便利。

三、关于专家委员会的要求

    关于专家委员会的章程和活动方式,建军同志还要和大家一起讨论。成为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的专家,是一项很高的荣誉,但同时也意味着更大的责任。作为专家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我非常高兴和各位专家一道关注我国社会工作的发展,借此机会提几点要求与大家共勉。一是要把握方向、服务大局。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是党的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依靠力量。在履行专家委员会职责、开展各项工作过程中,要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同时,要严格遵守专家委员会的工作纪律。专家们在受委托参与社工职业水平考试大纲编写、考试题库建立有关工作时要注意保密,在课题调查研究过程中要实事求是、科学严谨,以模范行为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取得社会信任,经得起历史的检验。二是要充分发扬开诚布公、集思广益的工作作风。就专家委员会的工作而言,行政领导和专家学者之间没有什么上下级关系,真理面前人人平等,大家要群策群力,多沟通、多交流、多提意见和建议。三是要积极支持专家委员会秘书处的有关工作。秘书处承担着专家委员会有关工作的具体协调和实施,每位专家要多关心、多帮助、多指导他们的工作。秘书处的工作要体现专家委员会的意见,落实专家委员会的安排和要求,为专家委员会服好务,当好专家们的勤务兵和通讯员。

    各位专家、同志们,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任重而道远。我希望而且深信,我们的专家委员会在民政系统以至全国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中将发挥积极的、重要的参谋和指导作用。

最后,我再一次代表民政部,由衷地希望各位专家继续发扬无私奉献和团结协作精神,一如既往地为我国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发挥才智、尽职尽责,以更优秀的成果,更卓著的业绩,为我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为我国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为我国社会工作发展作出重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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