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来,我厅按照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的“建立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战略任务,着眼于发挥民政部门在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中的职能作用,认真履行部门职责,积极探索途径、办法。特别是依据全国民政系统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会提出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在推进全省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上做了一些具体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基本情况
按照国家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一系列指示要求和重要部署,我厅结合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民政工作的实际情况,研究提出了“以深化认识推动工作摆位、以教育培训促进素质提升、以具体课题牵引调查研究、以试点先行探索推进途径”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总体推进思路,围绕这一思路,我省着重抓了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统一思想认识,把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摆上重要位置。我省先后利用召开全省第十七次民政工作会议、年度民政工作部署会议以及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大会等时机,组织全省民政系统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党的十七大、黑龙江省第十次党代会等重要会议关于加强社会建设、推进社会工作以及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指示精神,特别是围绕全国民政系统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会议的总体工作部署,组织全省民政机关和有关社会福利事业单位进行了认真的学习研究,在全省民政系统较好地形成了三个方面的共识:一是民政部门在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中有着重要基础作用,推进社会工作是民政部门的重要职责;二是民政工作是中国特色的社会工作,必须要遵循社会工作的特点规律加以推进;三是加强民政系统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是新的形势任务对民政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是建设现代、和谐民政的重要途径。基于这些认识,省民政系统各级分别成立了专门的组织机构。省民政厅“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领导小组”组长由厅长、厅党组书记符凤春亲自担任,厅纪检组邢绪斌组长担任副组长,并设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办公室,由人事教育处负责日常工作,厅机关办公室和相关处室局、省民政干校、厅信息中心作为成员单位,共同推进工作落实。同时,各地(市)也分别成立了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并明确了民政系统人事教育部门负责本地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具体职责,基本上形成了全省民政系统上下协同、普遍参与、职责清晰的组织领导格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