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十二次全国民政会议、民政系统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会精神和民政部试点工作要求,我市抓住机遇,积极探索,分类指导,深入开展了社工队伍建设工作,其中我市海曙区、江东区和市社会福利院(以下简称福利院)分别被确定为民政部社工队伍建设试点单位。按照会议要求,今天主要汇报福利院试点工作情况。
我市福利院从今年4月份开始实施试点工作。在工作中,我局成立了社工队伍建设领导小组,福利院成立了试点工作组和社工部,聘用了专业社工人员,负责试点工作的开展。同时,分批组织人员赴北京、上海、江苏等地参观学习,并在全院开展了调查和研讨,积极探索符合全院实际的社会工作发展之路,制定了相关措施,确保了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在工作中,我们着重抓好四个环节,环环相扣,稳步推进。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自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以来,社会有关各界和部门对社工队伍建设的热情空前高涨,但认识迥异。福利院被明确为试点单位后,特别是从外地参观学习回来后,他们都感到心中没底、无从着手,什么是社会工作者、什么是社工岗位、社工职责是什么、社工方法又是什么、社工在单位中究竟处在什么位置,大家的疑问一串接一串。这些疑问的存在影响了试点工作的开展。我们认为,对试点来说,认识问题不解决,试点就难以有效开展。对此,局领导和业务处室的同志多次到福利院召开座谈会,反复交流沟通探讨,统一思想,明确认识,从而形成了以下共识。
一是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造就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民政部门是主要工作部门,福利事业单位是主要的社会服务机构,所以我们民政系统自身的社工队伍建设工作不但要带头做,而且一定要做好。就是首先种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做好自己的事,为社会竖起标杆做出榜样,如果连民政系统自身都做不好,就太说不过去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