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搜索 
本站由民政部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内容组织和审核

深圳:社工纳入专业人才管理体系

来源: 时间:

■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招录社会工作者

 

本报讯  深圳市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工作,将纳入我市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管理范围。

《深圳市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实施方案(试行)》规定:我市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招录社会工作者。

《方案》表示,深圳市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根据人事部、民政部的规定分为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三个级别。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的职业水平评价实行考试制度。考试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高级社工师的职业水平评价办法,待国家政策出台后另行制定。

《方案》规定:在我市报考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下列条件。

(李舒瑜)

 

 


打印
【相关报道】

民政部副部长李立国在全国民政系统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座谈会的讲话2007-12-05
全国民政系统社工人才队伍建设座谈会在深圳召开 2007-12-05
上海社工薪酬有望因岗因人而异2007-11-29
深圳社工热线正式开通 2007-11-23
深圳南山区民政局召开社工队伍建设座谈会2007-11-21
深圳南山区社会工作协会成立 2007-11-17
社工大事社工大事社工大事社工大事2007-11-13
深圳南山区成立社工实习基地 2007-11-11
深圳南山区拟再招200名社工人员 2007-11-11
深圳南山区率先实现“一社区一社工”2007-11-11
广州市成为全国首批青少年事务社工试点城市2007-11-08
上海:国内首个社工师事务所在沪诞生2007-11-08
加快养老机构社工职业化进程几个问题的思考2007-11-06
关于举办全国民政系统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专题研讨班的通知2007-11-05
深圳市“社工、义工”联动工作实施方案(试行)2007-11-03

【网友评论】
 发表评论             昵称:      [查看评论]

版权所有、主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维护管理:民政部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25147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147号
邮编:100721
总机:(010)58123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