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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600社区工作站“一站一社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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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医院按“一校一社工”、“一院一社工”配备

 

本报讯  今后,我市600多个社区工作站将会按“一站一社工”配备,学校、医院原则上也会配备“一校一社工”、“一院一社工”。这是记者从《深圳市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设置方案(试行)》获悉的。

根据《方案》,社会工作专业岗位的设置遵循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不新增行政、事业编制和社区工作站专职工作人员。全市社会工作专业岗位主要分两类。一类是在市、区、街道的民政、教育、文化、卫生、劳动、信访、人口和计生、公安、司法、监所、禁毒、工会、团委、妇联、残联等部门,根据社会工作管理和服务的实际需要,设置一定数量的社会工作专业岗位,配备具有社会工作专业或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公务员、职员、雇员。另一类是针对特定的服务对象,按一定的比例,在社会福利与社会救助机构、学校、医院、社区等设置社工岗位。

公务员岗位社工将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及价值理念,制订相关社会服务领域的政策等。职员和事业单位雇员岗位主要职责包括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工作方法,为社会提供专业化的社会服务。社区工作站工作人员岗位主要职责包括与社会公益性民间组织进行紧密合作,统筹协调社区社会工作。

对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现有在编在岗人员,主要采取提升转换的方式,通过专业培训,掌握社会工作专业价值及其基本知识,并动员这些人员积极参加全国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获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对社会福利与社会救助机构等一些社会工作服务对象较多的事业单位,实行对在编在岗社会工作人员进行提升转换和派驻社会工作者相结合的方式。派驻社会工作者不占用该单位的事业编制。

社区工作站原则上“一站一社工”。可对现有员额内的在岗人员,进行提升转换,动员他们参加全国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获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学校、医院原则上按“一校一社工”、“一院一社工”配备。社区按服务对象的一定比例设置社工岗位,具体比例为:每70名吸毒人员、70名社会矫正人员、70名问题青少年、5000个家庭、10000名外来务工人员、200名低保对象、50060岁以上户籍老年人、50名中重度户籍残疾人分别配1名社工。学校、医院、社区社工通过政府购买的方式由社会公益性民间组织派驻。

(李舒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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