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扶持培育民间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社会工作的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扶持培育民间组织,是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动社会工作发展的重要条件
1.民间组织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承担部分公共服务的重要载体。目前,从总体上看,我市民间组织存在着总量不足,结构不合理,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互益性的经济类民间组织发展较快,公益性的民间组织发展相对缓慢。要改变公共服务的提供模式,政府应从社会福利和社会服务的生产者向购买者转变,建立以“公办福利机构为基础,民间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为主体”的社会服务运行模式。这就需要大力发展民间组织,使之成为承载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载体。
2.社会公益性民间组织是社会工作人才发挥作用的主要平台。与行业协会商会等互益性民间组织不同,社会公益性民间组织主要是为社会大众或社会弱势群体的利益服务的民间组织,包括公益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社会公益性民间组织的宗旨决定了其最贴近社会工作的目的和任务,是吸纳社会工作人才的主要载体,是社会工作的重要承担力量。因此,加速发展社会公益性民间组织,对于建立社会工作制度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二、扶持培育社会公益性民间组织的类别和途径
3.分类扶持培育社会公益性民间组织。大力培育直接提供社会工作服务的民间组织。这类民间组织在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后,要优化工作流程、控制成本费用、改善服务质量、提高人员素质,满足社会服务需求。大力培育社会工作者协会等直接为社会工作者和社会公益性民间组织提供管理服务的民间组织,这类民间组织要构建以公益目标为导向、内部激励机制完善、外部监管制度健全的规范合理的运行机制。
4.探索培育发展社会公益性民间组织的有效途径。要按照“多种渠道、整合资源”的思路,推行“三个一批”的扶持培育办法:结合我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将一批可以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事业单位通过改造转化依法登记为社会公益性民间组织;选择一批现有的民间组织,按照承担社会服务工作的要求规范整合,使之成为符合条件的社会公益性民间组织;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组织和个人,创办一批社会公益性民间组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