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进行经济体制改革与社会建设的发展进程中,“配套”是一个使用最多的常见语。政府、民众与学者们,都期望改革中以相关配套的制度,来解决改革中的问题,实现社会改革进程中的理想目标。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格外的需要这样的“配套”。今天,处在改革前沿的深圳市委,以制定和颁布实施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1+7”制度的形式,率先迈出了建构中国社会工作的理想步伐。
中国特色社会工作的建构,是在科学发展观与和谐社会强大理论指导下,以建立“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导推动、民间组织运作、公众广泛参与”的制度体系格局为发展的目标。科学发展的主旨是理性设计,是全面协调,是统筹兼顾。以“1+7”制度作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全面的制度“配套”设计,使得已经颁布的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对这个尚处在职业化起步时期的助人自助的专业,从专业岗位的设置,人才的专业技术职位及薪酬待遇,运作的多种形式与机制,政府财政的支持渠道,“社工、义工”之间的联动方式以及人才教育培训等等这些发展中需要“配套”考虑解决的因素,一一明确,全面兼顾。也许,深圳所处的前沿位置,体制改革以来他们的思想解放与改革创新的惯性,是这套制度得以出台的重要前提条件。更重要的,是在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中,这套制度对全国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的发展,一定会在发展与尝试两个方面成为引领。以社会工作的和谐发展,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民政部管理干部学院、民政部社会工作研究中心 副院长、副主任) |